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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第二次更正公告

155 2019-12-13 10:30

1、原公告项目名 称: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21]FJHC[GK]2019004

3、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6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招标文件及更正公告中关于第五章“一、项目概况”及“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变更为如下,请各潜在投标人按以下变更内容为准。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招标项目为闽侯县南通镇环卫一体化项目,道路清扫保洁设备和人员必须达到采购人最低要求。

项目

每年预算

(元/年)

数量

单价

南通镇环卫一体化

道路及绿化带清扫保洁

7985494

702117.84㎡

11.37元/㎡/年

生活垃圾区间收集清运

4103574

25433.2t/年

161.34元/t/年

公厕保洁

1286227

50座

25725元/座/年

河道保洁

1357828

661081.1㎡

2.06元㎡/年

镇转运站管理(不含垃圾外运)        (含转运站租赁费)

725870

1座

725870元/座

总计

15458993

   

以上单价每年预算仅为投标人测算依据投标报价以总价为准所报总价超过品目预算,按无效标处理。其中公厕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数量以实际交接及保洁数量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报出公厕保洁单价,且不得超过以上单价限价,公厕保洁费用按实际保洁数量进行结算。未报出公厕保洁单价或所报公厕保洁超过单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除本招标文件条款另有规定的要求外,本次招标服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规范,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和省市、区行业相关的标准及有关规定。如上述标准及规定有矛盾的,则以较严格的现行标准、规定为准。

依据榕政办[2016]248号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经费提升方案、市场化运作招标导则(试行)和质量标准与检查考核导则(试行)的通知》;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福州市道路清扫保洁经费定额》;
   《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监管办法》;

3、服务年限:本项目承包期限为3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一)、服务范围:闽侯县南通镇

1)招标范围:

闽侯县南通镇辖区范围内的公共道路(含道路两侧空地、绿化带、树头)、河道、小街巷、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开放式小区红线范围以外部分以及城中村硬化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服务。

闽侯县南通镇辖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物业小区、社区及城中村的垃圾进行收集和转运,并对服务区域范围内垃圾转运站进行日常管理。同时针对南通镇环卫处签订“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协议”的垃圾产出单位,中标公司必须无条件进行垃圾收运服务,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2)服务内容:

辖区范围内的道路“横到边、纵到底、墙对墙”之间的公共位置的面积全部计入道路卫生清扫保洁范围,南通镇的垃圾转运站日常管理运营与生活垃圾处理收运,具体包含(具体详见作业量清单,以作业量清单为准):

① 公共道路(含道路两侧空地、绿化带、树头)、河道(含河道驳岸)、小街巷、人行道、开放式小区红线范围以外部分、地下通道、过街天桥、铁路口、城乡结合部延伸5米和城中村(含硬化道路、路边开放式公园、河道驳岸)的人工清扫保洁、机械清扫保洁、路面冲洗降尘,以及清扫的垃圾密闭运输至就近的垃圾收集点或转运站;

②上述范围内的乱粘贴、小广告、乱涂写、无主垃圾、废土、路沿渣土和无主大件垃圾等的清理工作;

③辖区服务范围内果皮箱、垃圾桶的清掏、清洗;

④辖区服务范围内的城市管理驿站的日常管理、外观清洁及周边卫生保洁;

⑤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和少量畜禽屠宰场废弃物垃圾定时定点清运、进入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同时针对闽侯南通镇环卫处签订“生活垃圾处理费缴费协议”的垃圾产出单位,中标公司必须无条件进行垃圾收运服务,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⑥区域内现有垃圾转运站设备操作、日常维修、保养保洁,垃圾转运站运营、管理、维修,以及垃圾渗滤液清运工作;本轮采购只局限区间收集转运,到转运站后由其他企业转运至平潭火电场。

⑦垃圾运输车辆、垃圾桶、监控摄像等配套环卫设施购置更新、运营管理、维修养护、清洗保洁等工作;

⑧辖区服务范围内的突发性事件、自然灾害(如台风)、重大活动及上级领导交办的环卫保障工作。

垃圾分类: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展板、宣传栏、告示牌;垃圾分类宣传画入户入单位;提供分类垃圾桶;进行垃圾分类统计;进行垃圾分类标志、垃圾分类处理。

⑩河道保洁

10.1主要利用机械或人工对河道水面的垃圾、枯枝落叶、水草、水葫芦等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及外运处置,从而保持河道景观,保护河道水环境。

10.2要按要求配备保洁人员,保持河面清洁无漂浮物。

10.3作业要求

10.3.1保洁船应有醒目的保洁单位名 称。

10.3.2开船前船员和打捞人员按各自职责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

10.3.3打捞的漂浮物应及时运至垃圾中转站或处理场。

10.3.4河道内不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不得擅自设置拦污装置。

10.3.5每艘打捞船应配备相应保洁人员。

10.4安全要求

10.4.1作业人员统一着装,持证上岗,水上作业时应穿着救生衣。所配备的船只和船员须符合内河船舶的相关规定,如中 标后,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应合格证书备查。

10.4.2遇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停止水上作业,将船只停靠在安全指 定地点。

10.4.3保洁船在行驶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

3)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一类道路实行19.5小时(400—233010分钟保洁制;二类道路实行18.5小时(400—223015分钟保洁制;三类道路实行15.5小时(5:00-20:3020分钟保洁制;四类道路实行126:00-18:0020分钟保洁制(含地下人行通道、地面人行天桥),实现“五净”:即路面干净,绿化带和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雨水井沟眼畅通干净,道路两侧(包括路灯杆、交通信号杆和立面)2.2米以下部分无乱张贴、乱涂写,果皮箱、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干净整洁的标准安排作业。

  4)中标企业必须按照垃圾清运作业时间及要求完成垃圾收集和清运

①垃圾收集时间为每日的5:0022:00,特殊情况延时至23:00

②垃圾转运站开放时间为每日的5:0022:00,特殊情况延时至23:00

③中标企业需无偿配备垃圾桶。垃圾桶、垃圾周转点或其他环卫设备摆放点不得影响交通、市容及居民日常生活。

6)中标企业应承担其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垃圾转运站的维修责任。

7)转运站设施设备及机械车辆由中标企业自行购入相应车辆。

8)中标企业服务期间如作业机械设备无法满足环卫作业需要,中标企业必须自行购买以满足环卫作业要求。

9)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所需水费和电费由中标企业自行承担。

10)中标企业服务期间,如环卫作业标准提高,中标企业需按更高标准执行作业要求。

11)企业中标 后,转运站如无法满足垃圾日常受纳处理,中标企业须自行配备各种垃圾运输车辆等设备,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12)企业中 标后,应在中标项目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

(二)、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投入以下购置全新的机械作业设备、车辆、人员及福利待遇的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环卫作业方案及报价文件中,其承诺的投入购置全新机械设备、环卫作业车辆(未达报废年限的可正常使用车辆),以及人员数量及工人福利待遇水平的相关数据,必须在各项测算过程及报价文件等内容中体现,若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测算依据达不到福州地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标准、工人福利待遇水平标准的,在评标过程中对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现在转运站已配备1台全新380V动力发电机作为应急备用,且动力发电机必须能满足垃圾转运站的正常作业使用,投标人若中 标后,需分期支付该设备投入资金。具体支付方式双方协商确定。

2、投标人须针对满足本项目各合同包投入最低作业人员及环卫作业车辆明细情况:具体详见《作业量清单》,投标人拟配备的人员及车辆的情况低于《作业量清单》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对应项目任务实际分段、分户相应配置保洁人员,每日两次(分两个时段)入户、入企、入厂收集垃圾,须保证满足各户生活垃圾清转。

3、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的作业人员福利待遇水平不能低于如下标准:

 投标人报价应包括项目所涉 及的有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包括:作业人员工资(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住房公积金);作业人员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高温补贴、岗位津贴;工具配备费用、劳保费用、管理费、设备折旧费、机械车辆的维修费、机械作业费、利 润、税金等一切费用,并承诺报价与作业方案相符,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还要考虑到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等原因造成费用增加以及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变更等,各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其中,作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机械车辆折旧费等不能低于如下标准,有任一项低下以下标准的,投标无效。

1)工资福利待遇:员工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按劳动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见表5-1:作业人员配备及工资福利待遇。

2)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还有住房公积金。按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个人缴费规定比例(单位缴费基数的16%、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做到“应保尽保”。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参保的,企业应缴纳部分的金额不得截留,应以补偿金形式按月足额发放给工人。若有违反,由业主扣罚等额的作业经费。具体见表5-2:五险一金基数及比例。

注:如在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企业不按规定给作业人员缴交“五险一金”的,业主(采购人)可从当月或最近的一月或数月应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与欠缴、少缴部分相等的费用,用于代为缴交应缴交的“五险一金”或以补偿金形式发放给相应的工人,直至缴足。

3)环卫作业机械车辆及机械作业经费标准具体见表5-3环卫作业机械车辆及机械作业经费标准。

:①.中标人除向南通镇租赁车辆外,需满足表5-3各项数据配置,所有的车辆必须安装GPS。

②.垃圾运输车各项参数需满足辖区垃圾收运要求。

③.配备车辆须报福州牌。

④.其余电动保洁车、养护车等按不低于现有标准执行。

4)公厕管理经费,具体见表5-4:公厕管理经费成本控制。

5)转运站管理经费,具体见表5-5:转运站管理经费成本控制标准。

6)本项目240L垃圾桶每年购置不少于1410个,购置价参 考市场价为200元/个,50L垃圾桶购置不少于12000个,购置价参 考市场价为60元/个。

7)税费:不低于6%。

  

 

5-1:作业人员配备及工资福利待遇

街镇名 称--南通镇

需配置作业人员及工资福利待遇

 

道路及绿化带保洁

垃圾收运

公厕保洁员

河道保洁

垃圾转运站(1座)

合计

项目经理

主管

管理员

清扫保洁员

小广告保洁员

驾驶员

垃圾车驾驶员

辅助工

收运员

洗桶员

河道保洁员

船只驾驶员

垃圾收运员

场工

人数

1

1

5

94

5

5

7

7

4

2

19

6

2

2

4

164

①工资标准

6000

4000

3000

2300

2300

4000

4000

2500

3000

2500

2000

2300

3000

3000

2800

/

②岗位津贴

8元/日*出勤日26天*12个月

③高温补贴

5-9月200元/月*5个月

④法定节假日

休息日安排工人工作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报酬;11个法定休假日正常排班作业,须支付工人不低于工资的300%的报酬

⑤工具费

/

/

/

1700

/

/

/

300

300

300

/

1000

/

/

1500

/

⑥体检

每人体检300元/年

⑦劳保服装

每人劳保服装费750元/年

⑧意外险

在工伤保险基础上为工人办理补充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每年每人不得低于500元

注:投标人应承诺按上表内容标准进行报价,若报价低于上述标准或未承诺按无效标处理。

 表5-2:五险一金基数及比例

五险一金基数及比例

人员工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医疗保险

生育保险

住房公积金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基数

比例

道路及绿化带保洁

项目经理

6000

16%

6000

0.5%

6000

0.88%

6000

8%

6000

0.7%

1650

5%

主管、驾驶员

4000

16%

4000

0.5%

4000

0.88%

4382.76

8%

4000

0.7%

1650

5%

管理员

3000

16%

3000

0.5%

3756.65

0.88%

4382.76

8%

3756.65

0.7%

1650

5%

清扫、小广告保洁员

2300

16%

2300

0.5%

3756.65

0.88%

4382.76

8%

3756.65

0.7%

1650

5%

垃圾收运

驾驶员

4000

16%

4000

0.5%

4000

0.88%

4382.76

8%

4000

0.7%

1650

5%

辅助工、洗桶员

2500

16%

2500

0.5%

3756.65

0.88%

4382.76

8%

3756.65

0.7%

1650

5%

收运员

3000

16%

3000

0.5%

3756.65

0.88%

4382.76

8%

3756.65

0.7%

1650

5%

公厕保洁员

2000

16%

2000

0.5%

3756.65

0.88%

4382.76

8%

375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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