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FJHC[CS]2022018(招标文件编号:FJHC[CS]2022018)
二、项目名称:华大街道核酸检测外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州科新卫生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河支路1号福影大院综合楼326室
中标(成交)金额:4.16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福州科新卫生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华大街道核酸检测外环境消杀服务项目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每周2次,全年不少于104次。如遇突发事件,按标准先执行消毒,再协商次数和服务费。 2、必要时在疫情区设立固定办公场所,设置固定联系电话,建立小时值班制应付突发事件发生。消杀价格仍按中标价格执行,并相应增减消杀经费。 |
合同签订后7天配齐所有人员和设备,服务期限为1年 | 1、核酸检测点消毒:在核酸检测点内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集中装备对区域开展全面消毒作业。 2、公共设施消杀: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针对部分集中核酸检测点周边道路及公共设施开展消杀行动,尽全力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3、采购人只提供消毒的服务费。消毒药品,人员防护服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如果因消毒操作不规范,导致人员感染,或提供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该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与采购人无关。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特殊核酸采样点如有消毒自助加药机,成交供应商需协助完成消毒机器的加药工作。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陆继圣、李喜晨、张植(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5000元,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 务费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清。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服务费支付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11713010010026681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号
联系方式:张植 、 0591-87850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联系方式:范境婷、黄晓明 0591-875086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境婷、黄晓明
电 话: 0591-8750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