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HC2018001
邀请单位:
福建省百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海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其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879233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无;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87983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参加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项目。(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相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 月 13 日至 2018 年 2 月 22日(不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09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采用 无记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请自行联系招标人。
5评标办法及投标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格中标法。
5.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28 日下午15时00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2 月28 日下午15时00分)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开标现场以现金方式递交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装入一个包装袋中,包装袋应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开标结束后,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当场予以退还并有投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的保证金待中标人与招标人区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fjhczb.com)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国优路9号 邮编:/;
- 0591-26157126;
联系人:纪益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南楼03-04单元1103室,邮箱350001
- 0591-87508629 ;
联系人:潘隆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新航食品有限公司相关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