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名单:福建博创大成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道达建设有限公司、福建省荣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魁浦大桥旁未征收地块项目清运工程已由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片区征迁指挥部以仓三指纪要【2020】11-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
2.2. 工程建设规模:魁浦大桥下未征收地项目选址涉及绍岐、濂江、狮山村,项目总征地面积约47.27亩,扣除9栋保留建筑,拆迁涉及83栋总面积30935.47㎡;其中砖混、钢筋混凝土结构面积22845.97㎡,渣土方量约11422.99立方米;砖木、全木结构、简易房、砖混厂房面积6779.27㎡,渣土方量约1016.89立方米;钢架、铁皮厂房面积2514.28㎡,渣土方量约75.43立方米。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魁浦大桥旁未征收地块项目清运工程,清运渣土量以实际运输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垃圾拆运;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垃圾拆运;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8788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依据建市施函[2017]24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于2020年 10月 10日至2020年 10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形式现场提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10 月 22 日0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的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www.fjhczb.com)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
电话:18105033069, 邮政编码: 350018
联系人: 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89号和声工商大厦(时代国际广场)8层816室)
电子邮箱: fjhcdl@163.com , 邮编: 350011
电话: 0591-87508629 ,传真:0591-87508629
联、系人: 于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纪委
地址:福州仓山区城门镇人民政府